各班级: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建筑与艺术学院现组织开展2024-202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5年下达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1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2名,秋季国家助学金266名。
二、评选依据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4〕21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研〔2025〕3号 )、《建筑与艺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专硕)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硕)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报送内容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一式一份,研究生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本科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及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3)个人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原件也上交学院,学院审核后交还,注:必须为2024—2025学年所获奖项)等,各一式1份,A4纸打印或复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3.国家助学金报送内容及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4.报送时间
请于9月15日17:00前报送国家奖学金材料,9月26日17:00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10月9日17:00前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建筑与艺术学院F1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pailplpailg@163.com,电话:3176562。
四、工作要求
1.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取得日期截止9月11日,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主要为2024—2025学年期间所获奖项。
2.各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执行,严禁降低标准评选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3.纸质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附件样表示例填写,电子版打包一个文件夹命名“班级+学号+姓名”发送邮箱。